2014级学员:
2017年上半年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毕业证书须由毕业生本人领取,领取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;如由他人代领,则必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,毕业证书丢失不能补办,责任自负;
2.发放范围:2014级淄博职业学院、山东建筑大学、山东大学、山东中医药大学、泰山医学院、滨州医学院、潍坊医学院高起专、专升本学员;
3.未交清学费者请持银联卡交费领证;
4.发证时间:2017年3月30日―4月1日,4月5日―7日(上午8:30-11:00;下午14:00-16:30);
5.发证地点:张店区世纪路30号创业大厦A座522室;
6.联系电话:2279745。
淄博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17年3月2日